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自即日起至5月24日,学校党委第一巡察组对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开展巡察,第二巡察组对美术与设计学院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上述被巡察单位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工作方针,聚焦巡察对象的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学校重要部署情况,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监督检查对巡视、审计等监督和主题教育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值班电话,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具体如下:
(一)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1.巡察组办公地点:会峰校区电气楼S217室;
2.信访接待窗口:会峰校区行政办公楼218室。为增强保密性、有序安排信访,信访人员可通过电话0550-3511659预约;
4.意见信箱:会峰校区电气楼一楼西侧门厅;
5.电子信箱:xcb3511659@126.com;
6.信访接待电话:座机:0550-3511659,手机:13675509479(只接收短信)。
(二)美术与设计学院
1.巡察组办公地点:琅琊校区美术楼403室;
2.信访接待窗口:会峰校区行政办公楼218室。为增强保密性、有序安排信访,信访人员可通过电话0550-3511659预约;
3.邮政信箱:滁州学院党委巡察办公室转第二巡察组;
4.意见信箱:琅琊校区美术楼二楼大厅门口;
5.电子信箱:xcb3511659@126.com;
6.信访接待电话:座机:0550-3511659,手机:13965649200(只接收短信)。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5月24日。
根据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应成立配合巡察工作组,确定巡察联络人及时报党委巡察办公室。
中共滁州学院委员会巡察办公室
2023年5月10日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何志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