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委第一轮巡察公告

文章作者:党委巡察办公室发布时间:2023-05-10浏览次数:61


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自即日起至524日,学校党委第巡察组对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开展巡察巡察组对美术与设计学院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上述被巡察单位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工作方针,聚焦巡察对象的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学校重要部署情况,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监督检查对巡视、审计等监督和主题教育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值班电话,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具体如下: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1.巡察组办公地点:会峰校区电气楼S217室;

2.信访接待窗口:会峰校区行政办公楼218室。为增强保密性、有序安排信访,信访人员可通过电话0550-3511659预约;

3.邮政信箱:滁州学院党委巡察办公室转第巡察组;

4.意见信箱:会峰校区电气楼一楼西侧门厅

5.电子信箱:xcb3511659@126.com

6.信访接待电话:座机:0550-3511659,手机:13675509479(只接收短信)

美术与设计学院

1.巡察组办公地点:琅琊校区美术楼403室;

2.信访接待窗口:会峰校区行政办公楼218室。为增强保密性、有序安排信访,信访人员可通过电话0550-3511659预约;

3.邮政信箱:滁州学院党委巡察办公室转第巡察组;

4.意见信箱:琅琊校区美术楼楼大厅门口;

5.电子信箱:xcb3511659@126.com

6.信访接待电话:座机:0550-3511659,手机:13965649200(只接收短信)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524日。

根据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应成立配合巡察工作组,确定巡察联络人及时报党委巡察办公室。


                中共滁州学院委员会巡察办公室

                                        2023510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何志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