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党委巡察业务暨纪检监察干部提升履职能力培训班的通知

文章作者:发布时间:2024-08-23浏览次数:93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坚决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坚持立行立改,推进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巡察业务能力水平,确保校内巡察工作顺利开展,领导和支持纪委履行职责,持续增强学校纪检监察干部理论素养和专业化水平,经校党委研究,决定举办学校党委巡察业务暨纪检监察干部提升履职能力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工作重要论述,以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校内巡察监督重点,采取政策解读、业务辅导、经验介绍、情景教学、研讨交流等形式,组织参训学员全面领会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深化政治巡察,规范工作流程,推动学校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围绕政治教育、素质强化、作风转变、业务提升,不断增强学校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本领,推进学校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二、参加人员

学校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库人员,校纪委委员,各二级纪委书记,四届党委第一轮巡察组全体成员,党委巡察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全体人员

三、时间安排

2024824日—826

四、培训安排

1.课程学习

详见附件培训课程日程安排。

2.课程地点

会峰校区文学楼东阶101

3.分组研讨

各小组讨论地点详见附件分组安排。分组讨论重点围绕开展校内巡察的重要意义,结合工作实际,谈学习体会。

五、工作要求

1.所有参训人员要按时参加培训,认真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2.参训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并提前10分钟签到入场。如有特殊情况,严格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附件:1、培训课程日程安排附件1.doc

    2、分组交流研讨安排表附件2.doc


                 中共滁州学院委员会党校

             中共滁州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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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人:何志农